城市公廁維護標準要求
發布時間:2019-03-08 13:44 ?|?作者: 所長 ?|?來源: 城市公廁管理考核辦法
一、公廁屋頂墻壁、門窗、地面蹲臺、便器、隔斷板門、管理間、水龍頭、洗手(盆)池、墩布池、掛衣鉤、標志燈具、廣告、無障礙設施等各種設施設備齊全完好,保證使用。地面潮濕時,應鋪設防滑墊,設置國家規定的防滑標志。
二、應設置規范、醒目、統一的公廁導向標志。在公廁醒目位置設置公廁基本圖形和中英文符號標志,公布監督電話、開放時間等。收費公廁應公開收費標準。
三、公廁內廣告位置合理,不得影響公廁的使用功能,不得影響公廁的觀瞻,廣告內容必須合法。
四、公廁的排污管道、化糞池、截糞池(井)應當封閉并及時疏通、清掏。作業中不得有泄漏、遺撒。清掏出的廢棄物應按照規定的地點和方式進行排放,不得亂排亂倒。
五、維修設施時,應有明顯標識提示如廁人員。公廁停止使用,應張貼停用通知,明確停用時間、原因,并采取設置活動廁所或指明就近廁所位置等措施。
六、公廁設備設施的維護、維修可采用巡回方式。要及時維修,保證公廁的正常使用。遇水、電等緊迫性保修時,應半小時之內到達現場進行搶修。亂涂亂畫、破損修復后,應與原體色澤一致,與整體協調。
七、管理間內物品應擺放有序,不得提供食品類的商品。
注:摘自《福建省城市公廁管理考核辦法(試行)》